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】为保障公众健康,确保饮用水安全,我国制定了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-2022),该标准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,涵盖感官性状、化学指标、毒理学指标、微生物指标以及放射性指标等多个方面。通过对这些指标的严格控制,有效预防因饮用水污染引发的疾病传播。
以下是对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展示关键指标和限值。
一、主要内容概述
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水质进行规范:
1. 感官性状指标:如色度、浑浊度、嗅味等,影响用户对水的接受程度。
2. 化学指标:包括pH值、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等,反映水中无机物含量。
3. 毒理学指标:涉及重金属、有机污染物等可能对人体有害的物质。
4. 微生物指标:如菌落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耐热大肠菌群等,直接关系到水的卫生安全。
5. 放射性指标:对天然放射性物质进行监测,防止辐射危害。
二、核心指标与限值(GB 5749-2022)
指标类别 | 具体指标 | 单位 | 限值 | 备注 |
感官性状 | 色度 | 度 | ≤15 | 低于15度为正常 |
浑浊度 | NTU | ≤1 | 用于常规检测 | |
臭和味 | — | 无异臭、异味 | 无明显异常 | |
化学指标 | pH值 | — | 6.5~8.5 | 合理范围 |
总硬度 | mg/L | ≤450 | 反映钙镁离子含量 | |
溶解性总固体 | mg/L | ≤1000 | 表示水中溶解物质总量 | |
毒理学指标 | 砷 | μg/L | ≤10 | 有毒金属,需严格控制 |
铅 | μg/L | ≤10 | 重金属,易致中毒 | |
氰化物 | μg/L | ≤50 | 有毒性,需监测 | |
微生物指标 | 菌落总数 | CFU/mL | ≤100 | 检测细菌污染情况 |
总大肠菌群 | MPN/100mL | 不得检出 | 代表肠道病原菌存在 | |
耐热大肠菌群 | MPN/100mL | 不得检出 | 更严格的卫生要求 | |
放射性指标 | 总α放射性 | Bq/L | ≤0.5 | 自然放射性物质 |
总β放射性 | Bq/L | ≤1.0 | 同上 |
三、标准实施的意义
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的制定和实施,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国饮用水质量,也为各级供水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。同时,标准的更新也反映了当前环境变化和健康需求的变化,例如增加了对新型污染物的检测项目,如抗生素残留、内分泌干扰物等,进一步提升了饮用水的安全保障水平。
此外,标准还强调了水质监测的常态化和信息化管理,推动建立科学、高效的水质管理体系,确保居民饮水安全。
通过严格执行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,可以有效减少因水质问题引发的健康风险,提升人民生活质量,是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基础之一。